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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
10gw太阳能perc电池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10gw太阳能perc电池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目前,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在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捷组团中部片区内总征地868亩,分两期(其中一期项目分两个阶段)建成22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能力。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英发德耀公司拟对一期项目(a1电池车间内)现有perc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为topcon生产线,拆除现有的1条topcon生产线,改扩建后a1电池车间形成年产n型高效单晶电池片15gw的产能,全厂年产n型高效单晶电池片27gw的产能。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gw太阳能perc电池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高捷大道以南、307省道以北、中二路以东地块(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购置镀膜、丝网、去psg rca、退火等智能化设备385台(套),对含氨废气进行回收利用改造。将现有的10gw太阳能perc电池生产线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为高效topcon 电池,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达到26%以上,并新增5gw产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劳动定员:新增522人,建成后一期项目员工共1922人,全厂员工共计3422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为360天,实行2班倒单班12小时工作制。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2022年宜宾市叙州区,二氧化硫年均值10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28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58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38微克每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4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细颗粒物、臭氧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引用监测表明,氯气、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氨气、tvoc、五氧化二磷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nox、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
(2)地表水质量
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2年)》,2022年宜宾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7 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100%,其中ⅱ类水质断面比例达 81.8%。根据引用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各地表水监测断面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
补充监测结果表明,区域地下水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t/b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场地周界各监测点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的昼间及夜间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引用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区域各监测点污染物指标中氟化物满足《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区域各监测点其他污染物指标现状监测值均满足所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按照水质分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一般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鸳溪河。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去向明确。
(2)废气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废气主要来源有:制绒、扩散、去bsg 碱抛、去psg rca清洗酸碱废气、镀膜废气、丝网印刷、烧结等有机废气、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其化学品、特气储存产生的废气等。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中,氯化氢、氟化物、氯气、颗粒物、氮氧化物能够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氨、硫化氢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总平及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废硅片及废电池片、废石英管及废石墨舟、废干燥剂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未沾染化学试剂)、废ro膜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布袋收尘灰交第三方公司资源化利用;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及其含油废物、丝网印刷废物(冷凝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滤芯、废化学品包装物、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手套、废吸附剂、废水站在线监测废液及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待鉴别固废:本项目废水处理站污泥如鉴别为一般固废则专业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本次评价要求物化处理污泥委托具备污泥处置能力且环保手续完善的第三方公司转运、处置,在转运处置过程中优化转运路线,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转运污泥前落实相应手续。在落实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污泥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如鉴别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环保设施破损的泄露液,废水下渗对地下水将造成污染。环评要求企业通过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采取的分区防渗措施如下: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建构筑物,依托建构筑物主要依托现有工程已有防渗措施,现有工程将厂区分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针对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
现有工程已采取的分区防渗措施如下:
重点防渗区:a1电池车间、g1特气站、g3硅烷站、g4化学品库、g5化学品供应间、g6氨气及笑气站、g7特气供应站、g8氢气供应站、w1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m4危废库。
一般防渗区:u1动力站、u2纯水站、m1仓库、m2仓库、m3一般固废库、w3生活垃圾站。
简单防渗区:b5宿舍楼、b6宿舍楼、f1消防水池及应急水池、k1空分站、k2空分站、b3宿舍楼、b4宿舍楼、b2食堂、b7综合运动中心。
通过上述措施可使重点防渗区各单元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的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各单元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的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企业通过采取分区防治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配套的环保措施技术可行,治理方案合理,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达标排放。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鸳溪河。经分析,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最终受纳水体功能。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对废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大气预测,本项目废气中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项目不会对敏感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在正常工况下,pmax=37.14%>10%,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本项目以w1废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总图布置及外环境关系,整个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为规划的工业用地及道路用地,无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不涉及环保搬迁。环评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也不得新建医院、居住区、学校等敏感建筑。综上,本项目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分析,在采取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及评价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值均能达标,项目对厂界外声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厂界噪声、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达标,噪声不扰民。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并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库内,定期清运。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全部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并设有经过防渗、防腐处理的地沟或围堰。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同时,本项目针对各种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途径均采取了对应的治理措施,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因此,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可接受。项目建设中因占用土地、开挖施工等将对区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现状生态环境较单一、生物多样性较低,无珍稀濒危保护陆生动物、植物的自然分布,因此在采取占地补偿措施、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同时,经分析,项目建设营运后,废水、废气经有效环保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水生、陆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在开工建设应严格落实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及植物措施,对工程施工和营运中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从而有效的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总体而言,项目建设对当地土地利用、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小,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10gw太阳能perc电池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将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实现正常生产的同时,可保证企业周边不会因项目营运而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并在确保项目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和污水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所选场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宜宾英发德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高捷园区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820990562
邮箱:10587288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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